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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chosaint Often here

註冊時間: 2004-04-20 文章: 55 來自: Miam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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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leepy Site Admin


註冊時間: 2003-05-26 文章: 139 來自: Taiw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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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2008-04-08, 3:46 a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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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真是太棒的消息啦,
可惜我已經不適用了
謝謝熱心分享這麼有用的資訊^_^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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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xfredhu Power User

註冊時間: 2006-04-09 文章: 127 來自: Taipe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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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2008-04-08, 6:32 pm 文章主題: Re: ----關於OPT 極重要資訊---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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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剛剛也聽我朋友講過,他說不試用於MBA,但是我們若有Gap的,可以自動延長到H1生效,不知道這消息對不對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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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leepy Site Admin


註冊時間: 2003-05-26 文章: 139 來自: Taiw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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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2008-04-09, 12:39 pm 文章主題: Re: ----關於OPT 極重要資訊---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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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foxfredhu 寫到: | 我剛剛也聽我朋友講過,他說不試用於MBA,但是我們若有Gap的,可以自動延長到H1生效,不知道這消息對不對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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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一下什麼叫做有GAP?
是說有Employer要幫你幫H1,
但是因為名額的關係排不下嗎?
謝謝啦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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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ISSY New User

註冊時間: 2005-05-29 文章: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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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2008-04-15, 12:44 a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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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低 gap問題現在沒了...4/8日左右就公佈了新的條文, 雖然詳細的辦法還沒公佈
但是大致已經確定了17個月理工科的延長期 還有gap的問題獲得解決
有gap是說 因為h1-b是統一4/1日 申請 10/1開始生效,在過去的法條中,假設你是7/1日opt到期 你只能合法在待在美國多60天 (但不能工作領薪水), 也就是說你可以在美國呆到8/31號 但在10/1日生效前這段期間 你還是得出境再等10/1日的前10天才能入境美國, 所以gap就因此而來,也很多因為gap問題, 很難跟公司說明,因為如果你是7/1日到期 那到10/1日前你有三個月完全不能工作...(除非偷偷私底下領薪水 不被發現)
不管怎樣現在法案通過了...所以不管你的opt是何時到期,只要你申請的h1-b
確定已經核發,那你就完全不用擔心gap的問題, 美國政府准許你合法留在美國工作
直到h1-b 10/1日生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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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leepy Site Admin


註冊時間: 2003-05-26 文章: 139 來自: Taiw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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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2008-05-31, 4:51 p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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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你的回答呀。
雖然我現在用不到了,
不過這資訊想必對很多人還是很有用的吧,
祝大家找工作都順利  _________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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